来源:新材料在线|
发表时间:2018-12-13
点击:10308
在这个资本寒冬,一条来自国务院的好消息让这个冬天不再冷,牵动全创投行业的所得税问题终于尘埃落定。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在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创投基金如何交税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执行方案。
新政策的施行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期限暂定5年。按新政策,创投基金的个人LP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在两种核算方式中选择一种。
方式一: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式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创投基金个人LP的缴税问题2018年下半年以来已经上了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一最终落地的政策完全呼应了创投机构和LP们的诉求,全行业的反应可以用喜大普奔来形容。
[声明]本文版权归本网站所有,转载请联系本网客服微信号:suxueer0823。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承担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文章内容仅读者学习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本网尊重知识产权,因整理资料所需,本文中引用部分公开第三方的数据、图片等内容,其所属的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且凡引用的内容均在文中标注了原文出处、原作者。若版权所有者认为本文涉嫌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方(联系方式:0755-86060912)及时处理。
本网力求数据严谨准确,但因受时间及人力限制,文中内容难免有所纰漏。如有重大失误失实,敬请读者不吝赐教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