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南|
发表时间: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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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型创业公司,是坚持自己做大,还是择价出让?在共响奇葩说上集中,正反双方围绕梦想守护、价值实现、风险规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作了精彩的辩论。
共响奇葩说(上)| 技术型创业公司,是自己做大,还是择价出让?
当然,现场嘉宾也有不少牛人大咖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为辩题提供了更多的思考维度。看看谁的辩论更打动你。
嘉宾观点
许先生:我支持“自己做大”。因为纯粹的财务投资比较固定和直接,所以创业者拥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但并购就需要考虑业务的重组和自主决定权弱化等问题,具有不确定性。
尹先生:我个人比较偏向“择价出让”,因为我最近遇到一个麻省理工的科学家,他与全球市值最大的“水果公司”有项目合作。但他一开始就设计好以后的退出路径,跟对方签订了出让的协议。因为他认为自己只擅长做技术,而没有办法让公司规模化发展。
梁先生:从材料技术领域上看,我们首先要判断这是革命性的技术,还是简单改善(应用创新)的技术。如果是革命性技术,我更支持独自做大,因为同一个人难以再去研发另一个革命性的技术,如果手上是这样的技术项目,当然是自己做大。但是,大多数的材料工程师更擅长简单的技术开发(应用创新),在某个技术上进行小突破,不具备深化的前景,但具有市场化的价值,所以择价出让的情况也是可取的。
林先生:作为一个投资人,我认为这个问题其实跟“名与利的取舍”有关。人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如果创业者在短期内将公司做得很有名气,这时又有释放名利的需求,择价出让也是可以的。当然,如果创业者坚持将“名”做大做久,创业者就能享受到最后的科技成果,“利”自然就有了。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自己做大”还是“择价出让”,都要看自己当下的需求来决定。
(作为投资人,你更倾向于投资革命性的技术项目,还是应用创新类的项目?)
我认为革命性的技术项目是国家正在做的,如果有国家的引领和支持,我很愿意参与。但作为老百姓,我们的想法和做法都会比较实在。而新共响做的正正是材料应用方面的创新,它做得最成功的一点就是:让工匠了解自己的需求,分享自身的经验,阶段性地将自身价值释放到新共响的平台,与产业进行对接。
傅女士:我支持反方择价出让的观点,“独自做大”从字面上理解是:独自承担风险和利润是归自己所有,但在个人财务和才能等方面是受限制的。而“择价出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合伙创业”,是共担风险、优势互补,按占比分享利润。“独自做大”的话会面临产品壁垒的问题,而且自己制定的时间策略和市场策略也不一定能快速让产品获得最大的利润。
周女士:我也支持反方的“择价出让”。刚才正方说到创业像是在养孩子,要自己养才放心,但有以下三种情况我是愿意把孩子(企业)交给别人来养的。第一,我的能力不够,满足不了孩子(企业)长大的需求。第二,如果有人告诉我,你的孩子(企业)是天才,在三年内有办法培养他创造更大的价值,为了让孩子(企业)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就算是暂时失去抚养权我也是愿意的。第三,孩子(企业)长大了,不需要我亲自抚养了。所以我认为在这三种情况下,“择价出让”是更好的选择。
彭博士:我支持正方独自做大。材料人做研发的出发点是做到“唯一”,而不是“别人可复制的”。所以技术的壁垒有很好的定位:做技术首先追求的是“技术的强”,而不是简单追求“规模的大”!当技术做得越来越好的时候,技术壁垒也会越来越高!
其次,在材料的深度研究,到应用,再到市场推广的全过程中,技术研发人员是最了解材料的优劣势的,他可以根据市场前端给的反馈,及时做出升级和调整。如果一开始就将他与后面的团队割裂开来的话,可能会让项目中途夭折。所以归根结底,我还是支持正方。
结辩陈词
反方:在创业之初,创业者无论选择“独立做大”还是“择价出让”,都只有一个目标——折现。两个选择,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们的劳动价值。这样说来,独立做大的终点仍是出让,只是独立做大的出让时机不以价格为标尺,而是以企业规模为标尺。但以企业规模为标尺的出让,是以拉长时间和消耗精力为代价换取价格的提升。这种交换能否成功、是否值得?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评判。
所以我是这样理解今天的辩题的:技术型创业,是在价格最高的时候出售,还是在性价比最好的时候出售?我相信,理智的人很快就能做出选择。
正方:一个身怀创新绝技的工程师,想用自己的新技术打造自己的商业帝国,这过程无疑是艰难的,却也是甘之如饴的!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实现自己的梦想!所以如果有机会独立把企业做大,何必要为了提前获利而出售自己的梦想呢?所以,我方认为只要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前期准备,材料人一定能独立地做大做好自己的技术型创业公司!
你觉得这场辩论谁胜谁负?
你还有不一样的观点?
你觉得以上的观点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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