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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届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

上海市浦东国展路1099号 2017-09-04 09:00-2017-09-08 19:30 展会

活动详细

展会概况

第23届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

 “中国国际复材展”是中国乃至亚洲地区规模最大、最具影响的复合材料行业展览会,在世界更是名列三甲,彰显作为“领先者”的专业风范和成熟魅力。主办单位依托22年的经验累积和享誉海内外的影响力优势,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广邀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面的专业观众莅临,把每次展会都办成了企业家的节日、行业的盛会,其专业形象、品牌及地位不仅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受到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认可。“中国国际复材展”被业内贴切的称为“复合材料行业的风向标”,总是通过这个平台,中国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轨迹才得以最大幅度的折射,复合材料发展的最新动向亦得以最为准确地表达。

主办单位在我国复合材料界均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经验丰富,实力雄厚。本展会将深度探究中国复合材料发展新模式,集中聚焦中国和世界复合材料领域最强音,全力打造专业、权威、多元的国际复合材料交流平台。


参展时间地点

上海世博展览馆

地点:上海市浦东国展路1099号 邮编:200126 


参展范围


包括复合材料所有相关技术、设备和制品:


1、原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各类树脂(不饱和/环氧/乙烯/酚醛等),各类纤维及增强材料(玻纤/碳纤/玄武岩纤维/芳纶/天然纤维等),胶黏剂、各种助剂、填料、色料及预混料、预浸料,以及上述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和处理设备;

2、复合材料生产技术和设备:喷射、缠绕、模压、注射、拉挤、RTM、LFT、真空导入、热压罐等各类新成型技术及设备;蜂窝、发泡、夹层技术及工艺设备、复合材料的机械加工设备、成型模具设计加工技术等;

3、最终制品及应用:复合材料在防腐工程、建筑工程、汽车及其它轨道交通、船艇、航天、航空、国防、机械、化工、新能源、电力电子、农林、渔业、运动器材、日常生活等领域的产品及应用、制造设备等;

4、复合材料质量控制与检测:质量监控技术和材料测试设备、自动化控制技术与机器人等设备、无损检测技术及设备;

5、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节能、环保回收、再生利用、修补等技术及设备;

6、碳纤维、芳纶纤维、高分子聚乙烯纤维、可再生生物纤维等先进增强材料及其制品和相关技术、设备;

7、木塑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等相关原辅材料、制品、技术和设备。


展会议程


日期 开放时间 活动安排
9月4日 参展商登记报到、特装展台搭建 9:00-19:30
9月5日 参展商登记报到、特装展台及标准展台搭建 9:00-21:30
9月6日 展览大厅开放及现场观众登记 展商:8:30-17:30
观众: 9:00-17:30
CCE-JEC创新产品奖颁奖仪式 11:00-12:00
高层论坛 13:00-17:30
技术讲座 10:00-11:00
11:10-12:10
13:30-14:30
14:40-15:40
15:50-16:50
9月7日 展览大厅开放及现场观众登记 展商: 8:30-17:30
观众: 9:00-17:30
企业新闻发布会 10:00-12:00
13:00-15:00
  专题技术讲座 10:00-11:00
11:10-12:10
13:30-14:30
14:40-15:40
15:50-16:50
9月8日 展览大厅开放及现场观众 展商:8:30-14:00
观众: 9:00-14:00
技术培训专题 10:00-12:00
展位撤展 展商退场14:00-15:00
  展台拆除15:00-19:30

每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参展商手册及现场广播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

1、展位费(单位:人民币元)

(A)标准配置:

按搭建形式,展位分为光地特装和标准配置两种。光地特装形式,仅指空地,没有地毯、电源和展具,展台的设计搭建由展商自理。标准配置,配有电源 220V/5A/ 灰色地毯 / 废纸篓,以及其他展具。按位置不同,展位分为 A/B两种(以展位平面图中展位号前的第一个字母区分): 


 

A

B

标准配置(RMB/9平米)

21,000

12,600

光地特装(RMB/平米)

2,000

1,000

(B)室外光地     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2. 技术讲座: 可作1小时的技术讲座,来介绍您单位的最新产品、技术和设备,费用为5000元。会议室可容纳70人,提供电脑投影仪、幕布及话筒,但个人电脑需要自带。如需其他设备和服务,另行计费。

3. 企业新闻发布:9月6日,下午14:00-16:00,地点在2号馆“新闻发布区”。单场20分钟,费用RMB 2,000。报名截止日2017年6月15日。提供电脑投影仪、幕布及话筒,但个人电脑需要自带。如需其他设备和服务,另行计费。

4. 会刊彩色广告:内插 7000元/页,封二 10000元/页,封三 9000元/页,封四 14000元/页。会刊尺寸140mm(宽)×210mm(高),CMYK四色印刷。请提供TIFF/PDF/JPEG/PSD/EPS/格式的广告文件,分辨率至少为300dpi, 出血尺寸每边3mm。

5. 展会赞助:创新产品评奖、高层研讨会、参观券背面广告、胸卡背面广告、资料袋、胸卡吊带广告、展商信息牌、展馆门口广告、大厅广告等具体收费标准敬请来电咨询。

 组委会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66128258

             

参展单位请在线填写参展申请,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发至展会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后,展会组委会将以Email或传真方式发送“付款通知书”。参展单位按“付款通知书”所规定时间内交纳参展费用至组委会指定帐户,否则预订展位和参展项目不予保留。展会组委会在收到参展费用预付款后提供相关展会服务,发送“参展商手册”。 

展会组委会通讯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大厦2号楼12层复材展组委会
邮编:100036 
传真:010-68138866
联系人:
杨 左:Tel.010-68138936,yangz@ccgc.com.cn
沈玉考:Tel.010-68138937,shenyk@ccgc.com.cn
徐 俊:Tel.010-68138952,xuj@ccgc.com.cn
许 珂:Tel.010-68138939,xuk@ccgc.com.cn
郝   婷:Tel.010-68138938,haot@ccgc.com.cn
张   婧:Tel.010-68138951,zhangj@ccgc.com.cn


参赛程序

参展单位需交纳的费用(展位费、广告费、技术讲座费、新闻发布费、赞助费等)请汇至展览会组委会开户行。如欲在会刊上刊登广告,请提供设计好的电子版广告文件。


展会组委会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66128258


参  展  条  款
以下参展条款适用于“第23 届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展会”)。展会组委会拥有解释、补充、修改和执行这些参展条款以及可能的补充条款的权利。参展单位一旦向展会组委会递交参展申请,则视为参展单位对以下参展条款或可能的补充条款完全知晓,并全部接受。
本展会旨在为复合材料行业搭建专业平台,创造专业氛围,交流产品、技术和行业信息,促进复合材料行业发展。展会组委会有权对任何违背本展会性质、目的或不宜向观众展示的展品采取禁止参展、拒绝入场、强制移出等措施。对于任何违反参展条款的行为,及相关人员、物品、印刷品、产品的行为,展会组委会亦有权采取以上措施。

1. 参展申请
展会组委会仅接受书面的参展申请(口头申请无效),参展申请经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2. 参展单位资格审定
2.1 本展会只接受复合材料业界相关单位参展。
2.2 参展单位所展出的展品或图片不涉及侵权行为或知识产权纠纷。
2.3 参展单位展出的产品和品牌应与参展申请所填内容一致。

3. 展位的分配和使用
3.1 展会组委会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展位,对展位安排拥有最后决定权。
3.2 参展单位不得将展位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
3.3 参展单位在付清全额参展费用后,方有权参展。
3.4 参展单位应爱护展馆及展台相关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5 参展单位不得占用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现场演示、集会、抽奖等活动应事先征得展会组委会同意,并不得影响其他参展单位。
3.6 参展单位的音响设备、扩音器只有在不影响其他参展单位和观众的前提下才允许使用。
3.7 参展单位不得在展会期间进行直接金钱交易的现场销售活动。
3.7 参展单位只允许为自己的展位摄影或摄像,未经其他参展单位同意,严禁拍摄其他参展单位的展位或展品。
3.8 参展单位的参会人员,都必须事先登记注册,佩戴胸卡并要求穿着得体。
3.9 16 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在展会期间进入展馆。

4. 参展费用的支付
若参展申请是在2017年5月1日之前提交的,收到参展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包括第10日),参展单位支付参展费用的50%,2017年5月15日前支付参展费用的70%;若参展申请是在2017年5月1日之后提交的,收到参展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包括第10日),参展单位支付参展费用的100%。若超过付款期限而未支付相关费用,所预订的展位或其他项目将被收回,按参展单位自动取消参展处理。

5. 取消参展
参展单位支付参展费用后,若取消参展,应书面通知展会组委会,并支付违约金,不论展位以后是否再租赁出去与否。在2017年3月15日及之前取消参展的,支付参展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在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之前取消参展的,支付参展费用的70%作为违约金;在2017年6月15日及之后取消参展的,支付参展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

6. 展位装饰审核
参展单位对展台的装饰或搭建应符合展会相关规定,否则,展会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单位进行更改。光地特装设计方案须事先报展会主搭建商批准,并提供相关文件。展台搭建限高5.0 米,二层结构须经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确认,不允许吊顶,不允许封顶,裸露在外的背墙须使用阻燃纯白布或纯白板处理整洁。

7. 展览会日期和地址及变更
展会组委会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力。日期和地点的变更应在展会开始前 3 个月通知参展单位,原展会合同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若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展会延迟或取消,展会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将已收到的参展费用部分或全额退还给参展单位。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参展单位造成的其它损失,展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保险
展会组委会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参展单位应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展期内的意外伤害险,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组委会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10. 消防
所有展品、展具和展台搭建都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使用填充丙烷或氦气的气球。

11. 补充条款
展会组委会保留制定并发布补充参展条款的权力。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参展单位有约束力。

12. 协议终止
参展单位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展会组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展会合同,参展单位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展会组委会造成的损失:
12.1 未经展会组委会书面许可,参展单位自行转让或转租展位。
12.2 经核实,参展单位非相关复合材料业界单位。
12.3 其它严重违反参展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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